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违规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监局发布《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其中指出“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此类车辆上路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中指出,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近年来道路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据了解,“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