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调整出租车等时计费标准

2014-10-06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从市***了解到,我市出租车开始调整等时计费标准,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每分钟将收取0.2元。

近日,市***下发老人“关于调整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等时计费标准的通知”,为弥补出租汽车因道路拥堵等原因增加的成本,提高出租车司机在交通高峰时段的运载积极性,缓解打车难问题,经研究并报市**同意,我市决定调整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等时计费标准。由“等时计费(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每5分钟收取该车基本租价的等候费”调整为“当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进入等待计费,每满1分钟加收0.2元。”

根据通知要求,遇到交通拥堵时,乘客可根据情况选择下车(禁止车辆停车上下人的路段除外),驾驶员不得**。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明码标价的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本通知自计价器调整后开始执行,出租车未调整计价器前,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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