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多数中高档餐饮店仍设最低消费限制

2014-10-11来源 : 互联网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下月开始,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记者对城区10家中**酒店调查了解到,其中7家有“*低消费”。

七成设*低消费

10月9日,记者以朋友聚会订餐名义针对“是否有*低消费”的问题,对城区的丽景酒店、金茂**大酒店、潍坊大酒店、鸢飞大酒店、富华大酒店、顺海湾大酒店、乔*咖啡、晨明酒店、一味一厨泰华店、五月花蓉花路店10家中**餐饮店进行调查。除富华大酒店、鸢飞大酒店、顺海湾大酒店外,有6家明确表示设*低消费标准,潍坊大酒店包间内不能单点菜,只能吃标准餐,*低标准是人均60元。

“我们的包间人均消费58元起,*低消费是400元。”五月花蓉花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味一厨泰华店工作人员介绍,该餐厅靠窗的包间*低消费标准是128元,10人以上的大包间*低消费是168元。金茂**大酒店明确表示包间人均*低消费100元。

同时,多家西餐厅也设*低消费限制。记者从乔*咖啡西餐厅了解到,其包间*低消费是188元。

市民吐槽 常遇“霸王条款”,让人很反感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曾经有过“包间*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等遭遇,这种带有强制性的设置令人反感。

家住高新区金华苑小区的刘先生做销售工作,常在酒店请工作上的朋友吃饭。他告诉记者,商家设置包间*低消费限制和禁止自带酒水的“霸王条款”几乎是家常便饭,虽然反感但也很无奈。“虽然不差钱,但总感觉不舒服,希望这次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刘先生说。

家住高新区北苑小区的李女士就曾遭遇过因没达到*低消费标准而不得不加菜的事情。去年年底,李女士在城区一家酒店宴请了4位朋友,当时酒店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有*低消费,结果点完菜才得知包间内人均*低消费100元,而此时还差30元,李女士只好又加了一个菜。“本来人就不多,吃不了多少菜,但酒店非得规定每人*低消费100元,多点的菜吃不了只能浪费掉。”对于这一行为,李女士表示非常反感。

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对政策能否真正落实表示质疑。大家普遍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说法

新规为倡节俭

遇侵权可举报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同时规定,如果餐饮经营者违反规定且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意味着,以后如果餐饮企业仍存在设立*低消费的行为,将面临商务主管部门*高3万元的处罚。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禁止设置*低消费”对中**酒店来说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因为现在餐饮行业不景气,设*低消费也是为了保证正常运转。同时,该人士表示,商务部出台这样的规定不是为了打压酒店,而是为了提倡节俭,避免浪费。

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等强制性设置属于“霸王条款”.这次发布的新规一旦实施,意味着所有餐饮经营者必须遵守,如果消费者遇到酒店规定“*低消费”等情况,可以拨打当地消协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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