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包工头爬塔吊讨要工资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因经济纠纷拖欠6万多元,向建筑方商谈未果,13日,在淄打工的湖南籍民工陈某某爬上施工处的塔吊,造成工地无**常施工。事后,张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7天。

10月13日6点20分,在房镇某建筑工地上钢筋包工头的陈某某为讨要6万多元的工资,爬上了施工用的塔吊,并将自己反锁在驾驶室中,称10点之前必须将*转账到他的银行卡上,看到转账信息后才肯下来。

7点14分,工友李某拨打110电话进行**,房镇派出所民警接到**后迅速赶到现场。据民警了解到,陈某某带领20名农民工承包了5号楼的钢筋活,因在施工中,经常有民工请假等现象,导致停工几次,影响了施工的进度,提前从工地上清场。

房镇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在陈某某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很明确怎样结算工资,只是标明在主体工程结束验收2周之后结算90%的工资,保质期过后再结算剩余的工资。在民警协调过程中,项目部虽承认欠陈某某工*,但是并没有那么多。而由于陈某某所转包的工程提前清场,且工程款结算存在一定的争议。

经过房镇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协商,1个半小时后,陈某某走出驾驶室,从塔吊上下来。陈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7天。

民警也在此提醒大家:市民存在经济纠纷应该以理性地方式来处理,不要走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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