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威海荣成市消协虎山分会调解,虎山镇李先生家里出现漏水情况的太阳能内胆得到更换。
李先生于2009年在虎山某经销店购买了一台壁挂式太阳能,使用后一至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今年9月份,李先生往太阳能打水后发现,阳台的地面上流了一地水。经仔细查看发现,原来是安装在阳台上的太阳能内胆漏水了。
李先生购买的太阳能已经超过5年时间,他原以为超过了三包期限,要自己付费维修。可当他找出保修卡时却发现,上面清楚地填写了三包期限为7年。于是,李先生马上联系经销商,要求免费维修。商家派人前来查看后,表示确实是太阳能内胆漏水,并答复:厂家规定该太阳能的三包期限为5年,消费者保修卡上标注的三包期限可能是安装人员填写的,与商家没有关系,因此**履行三包责任。双方互不相让,*终,李先生在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此事投诉至威海荣成市消协虎山分会请求帮助。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承认标注三包期限为7年的是商家的工作人员,而李先生购买的太阳能至今未超过7年,商家应当履行其三包责任。
经调解,商家表示愿意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履行7年保修**,积极与厂家协调,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内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