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男子讨债砸人车被监控拍下

2014-11-02来源 : 互联网

手拿着欠条去讨债,没想到对方称*已经归还。一气之下,刘某深夜砸了对方的车,被监控拍下来。近日,警方给予刘某行政拘留5日。

男子砸车被监控拍下

三年前家住张夏镇的刘某借给朋友孙某五千元*,当时孙某也打了欠条,由于双方关系不错,刘某也就没把这事放心上。

近日由于手头拮据需要*,刘某就找孙某讨要欠款,本想对方会马上还*,没想到对方说*已还清。刘某拿出手中孙某借*时打的欠条,孙某说还款时没有要回来而已,*肯定是还了。就这样,一个说还了*,一个说*没还,两人是不欢而散。这件事让刘某很是恼*,他说自己无法咽下这口气,扬言让孙某等着,有他好果子吃。

10月5日早晨,孙某打算出门时,发现轿车前挡风玻璃和左前侧车门被砸,于是**。张夏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经调取沿街监控录像发现,10月4日23时许一男子偷偷跑到孙某停放在家门口的海马轿车前用砖头将轿车前挡风玻璃砸坏,临走时还不忘又踹了轿车左前侧车门一脚。经过孙某辨认,该男子正是扬言报复的刘某。

民警将刘某传唤至张夏派出所询问,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酒后做出如此鲁莽之事后悔不已。现刘某因故意损毁财物被长清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律师说持欠条可起诉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律师。他说,如果刘某拿的是欠条,那证明*已经交给对方了,正常讲,证明债务关系存在,对方应该根据欠条还款。但是,如果对方能够证明*已经归还,比如孙某有刘某给打的收到条等,那样可以解除债务。

如果是借条,那就麻烦一些。因为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如果拿着借条,刘某本人就需要证明当时*确实借给了对方。

*后,李律师说,欠条和借条虽然只差一字,举证责任则相反。所以,如果市民产生了债务,一定要借款后让对方打欠条,以**自己的正常的财产权利。就本案来说,如果有欠条,刘某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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