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成立小微企业金融促进会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今年以来,沂水县通过成立小微企业信用促进会,大力推进金融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加快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截至6月末,促进会共为34家小微企业授信1.2亿元,发放贷款1.3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难、**贵的问题。具体来看,该县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创新服务小微企业体制机制。一是成立小微企业**服务机构。沂水县联合临商银行沂水县支行,签署银会合作协议,按照“自愿入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原则,从全县3500家小微企业中按照企业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筛选**批34家小微企业,签署银企合作协议,成立小微企业信用促进会。目前,新增第二批会员企业16家,累计会员企业达到50家。二是制定金融扶持引导政策。由县**出资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基金,由临商银行沂水县支行将风险基金放大10倍,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促进会会员企业发放贷款;会员企业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担保。同时,鼓励会员企业开展会员企业之间信用互助。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均及时获得贷款支持,贷款满足率达100%.三是建立促进会理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促进会理事会议,研究解决促进会存在的问题;审批吸收新会员,对不讲信用和违约会员做出处理意见和决定;积极协助、配合临商银行清收会员企业出现的不良贷款。

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一是创新金融担保方式。采取循环授信的办法,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率原则上为单个促进会会员发放不超过500万元贷款,会员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担保。其中贷款超过200万元部分需向临商银行缴纳5%**金,用于该会员自身贷款的风险补偿。企业随贷随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预计每100万元贷款每年可为企业节省利息3万元。二是化解企业**风险。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作为铺底资金,连同促进会会员会费构成贷款风险基金存入专用账户,用于会员贷款风险代偿。促进会成立以来,累计为促进会会员企业发放贷款39笔,无不良贷款。三是增强企业信用意识。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信用观念,搭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发布会员诚信企业名单,对诚信较低的企业予以披露。

三、规范资金使用助企业转型升级。一是设立理事会*立理事。监督促进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对促进会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参与促进会有关事宜的审查;在促进会授权范围内,协助监督、管理促进会贷款风险**金。二是严格贷款用途管控。严格会员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严禁借新换旧、偿还其他债务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的贷款用途。会员企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会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三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认真研究国家政策,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帮助会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提出科学发展规划,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截止6月末,通过促进会**支持获得贷款的34户小微企业已完成技改项目4项,总投资450万元,3户企业实现了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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