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介旅游招商优惠政策

2014-11-11来源 : 互联网

对10亿元以上或重大关键招商引资项目,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5年,配套比例不超过项目市本级收入的50%;对新创建***和**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区、5A和4A级景区、高**饭店给予5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奖励。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其中,蓝色、**、新兴产业基金额度各为100亿元,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设立1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和参与**技改项目。

对新设和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给予***开办经费补助,单家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境外*发上市,募集资金80%用于青岛市区域内项目建设的公司,按**额(扣除发行费用)的0.2%补助,补助*高限额为100万元;对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按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以上3个档次给予落户补贴,分别补贴500万元、1000万元和1500万元。

对蓝色、**、新兴板块以及其他市****支持发展领域的新增信用贷款,市财政按5%的比例承诺风险补偿;**为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承担反担保费(单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拟上市企业规范操作,对企业上市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按50%比例给予补助,*高不超过300万元。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