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申请贫困救助遭遇盖章之惑

2014-11-18来源 : 互联网

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日前,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的贫困学生徐磊(化名)向学校申请了贫困学生救助金。学校给了他一张表,表示相关部门盖齐3个公章,即可进入审核阶段。可正是这一要求,卡住了他的申请之路。***门明确表示,国家规定不需要盖此章,但学校依然坚持必须要有。

农村贫寒学子申请救助遇盖章“门槛”

徐磊(化名)家庭较为困难,父母务农的微薄收入是一家人全部经济来源。

“学校学生处的老师告诉我孩子,填写完申请表之后只要让村委会、镇一级的***门和县级(济南市的学生为区民政局)***门盖上3个公章就能进入审核阶段。”徐磊的父亲徐先生称,在村委会、镇***门顺利盖章之后,他到历城区民政局盖章时遇到了困难。

“区民政局不给我们盖章,不过他们说得也有道理,申请表上根本没有让人家盖章的地方,所以区民政局无法盖章。”徐先生表示,在被历城区民政局**之后,他又找到了学校,可该校相关负责老师回复说,必须集齐三个公章才能进入审核阶段。

民政解读:学校规定与国家规定冲突

贫困学子申请救助金到底要盖几个章?为此,记者联系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一位姓秦的老师说,由于相关负责老师外出,表格并不在自己手中。但是她表示,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外地农村学生申请困难救济,需要经过学生户口所在地村委会、镇***门和县民政局盖章证明;济南本地学生则是由村委会、镇(或街道办事处)***门以及区民政局三级单位盖章,秦老师称:“申请是非常严格的,3个章缺一不可。”

秦女士表示,这3个章齐全之后,将交由该校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之后报交给上级部门就可以。

随后,记者拨打历城区民政局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要求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 指 导 意 见》(国 家 教 财【2007】8号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救助只需要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和镇一级***门的盖章就可以了。按照这个规定,区级的***门无需参与,我们无法也不需要我们的‘通融’,因为各部门的职责已经很明确了。”

记者告知学校的要求后,这位工作人员回复说,学校的规定没有必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准。

如此波折贫寒家庭选择放弃

“家庭挺困难,本来指望能申请个困难救助,让学校救济一下孩子,谁知道这么难!”徐先生称,现在来看,这笔救助金申请非常困难,他只能选择放弃。

记者查询发现,国家教财【2007】8号文明确要求,学校应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申请需要盖几个章,其中指导意见说明: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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