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拨款定额 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启动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10所高校先行试点。
根据改革,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基础,将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符合学校**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处于优势地位;或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培养能力的学科专业,为A类。在**高校定额拨款规模有一定增长的前提下,加大对A类专业支持力度。
学科基础较好,社会需求相对稳定,满足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基本专业,为B类。对B类专业,按其专业定额核定经费,不进行浮动。不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方向,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办学水平较低的专业,为C类。对此类专业,在其专业定额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逐步核减学生定额经费,个别专业直至**安排。
2015年部门预算,我省先选择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10所高校开展改革试点,以后年度逐步扩大到所有省属本科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