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严管校车保学生安全

2014-11-24来源 : 互联网

11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目前有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且通过使用许可审批的校车66辆,登记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511辆。为**校车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德州市教育局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对未成年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校车使用单位的安全教育。深化校车驾驶人员、校车管理人员及乘坐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决遏制校车事故发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针对青少年和儿童的特点,邀请公安交警部门参加指导编写道路交通安全读本,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校本教材,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堂教育,鼓励教师在相关学科的教学中渗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在校内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充分利用教育和公安交警部门的资源优势,采取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多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同时,各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网络、黑板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辩论赛、演讲、文艺表演、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各幼儿园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儿童游戏活动中,提高儿童对交通安全的兴趣和认知。把“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课件”纳入市县两级**课件评选活动,提高教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水平。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进而带动社会文明出行。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且通过使用许可审批的校车66辆,登记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511辆。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经常性对本辖区内提供校车服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各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并组织督促家长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车头、人头。各学校每天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安排专员或保安值守校门口,发现有超员接送学生的现象,扣留超员学生,通知家长接送。从源头上**使用“三无”车、农用车、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等接送学生,遏制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学校对屡劝不止的违规接送车辆,采取拍照、摄像获取证据的办法,报送公安交警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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