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近日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在明知不符合享受东营区种粮大户补贴款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虚假的土地承包协议,私自篡改协议中土地承包期的方式骗取种粮大户补贴款9万元。
自2011年起,被告人张某在黄河钻井总公司综合公司农业某分公司租用“十四条田”地块种植小麦,每年签订一次土地承包协议。2012年9月,被告人张某得知土地承包期五年以上才能申请东营区种粮大户补贴款,且自己并不符合条件后,通过伪造虚假的土地承包协议,私自篡改协议中土地承包期限的方式骗取东营区种粮大户补贴款9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其亲属将涉案赃款9万元交至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
**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共财物9万元,数额*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