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淄博市***和公共事业局召开了有关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价格政策的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副局长路荣伟作为新闻发言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方案做了详细说明。
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价格政策方案
淄博市***副局长路荣伟公布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在汲取各方建议之后做出的详细调整方案。他介绍说,一是调整天燃气价格。其中,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29元/立方米调整至3.69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长0.4元,但工、商业等非居民用增量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38元/立方米调整为4.6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长0.3元;居民生活用基本气价由2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长0.7元。
路荣伟说,在本次调整方案中一个重要调整就是淄博将实行天然气阶梯式价格政策:也就是说,家庭户籍人口≤3人的每户年用气量不足360立方米的实行2.7元/立方米的单价,年用气量超在360—1080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2.8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在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第三档气价3.50元/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3人的,家庭户籍人口3人以上的居民用户,**档气量为每年48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480-108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1080立方米以上部分。用气价格标准不变。
本次发布会还对阶梯气量计量周期及该政策执行日期做了详细说明:已经开通天然气的居民用户,阶梯气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计量周期为每年的11月27日至次年的11月26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跨年度结转;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11月27日前已供气部分,由各燃气公司与用户找补价差;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4年11月27日起执行;使用IC卡用户,自11月 27日起,新购气量执行调后价格(计入阶梯气量)。
持有“低**”“特困证” 居民 不能重复享受优惠
天然气调整政策方案发布之后,各大媒体的记者分别就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对壁挂炉取暖用户的政策及对普通居民生活的影响等具体贯彻落实调整方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新闻发言人市***副局长路荣伟都一一作出了解答。
现场有记者提问:“现在燃气涨价,你们对本市的弱势群体有什么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么?”路荣伟回答道:“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住宅小区,持有城乡‘低**’和‘特困证’普通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气量在18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气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超过部分执行阶梯价格政策;不备集中供暖条件,安装壁挂炉取暖的特困家庭用户,用气仍执行现行价格政策不变。但是,同时持有“低**”和“特困证”居民用户,不能重复享受气价优惠政策。”
大众网记者问道:“此方案对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配套不到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而采用壁挂炉取暖的用户有什么影响?”路荣伟解释道:“对此类用户政策会给予照顾,壁挂炉用户年用气量超出第二档*高值1080立方米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价格标准。”
天然气价格上调 对普通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当得知天然气价格由2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后,张店区潘庄小区一位正在花园看孩子的王女士表示,“涨的有点多”。不过当记者问她自己家中一年用多少立方米燃气时,她说:“我们一家只炒菜做饭用燃气,现在取暖用暖气,不用壁挂炉了,一个月也就用30立方,调价之后一年也就多交252块,影响也不是太大。要是冬天用壁挂炉取暖的话,涨价之后会觉得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