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

2014-12-09来源 : 互联网

济宁微山县将人才公寓建设,纳入县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批建设284套人才公寓,按照“**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鼓励和吸引外地人才来微山工作。

明确入住对象。印发了《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入住对象为与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私有住房并未租住公房且用人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人才。包括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企业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经县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规范申请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表和有关资料,交由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和县人社局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用人单位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确定为配租对象,予以登记。由用人单位制订分配方案,组织配租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因房源所限未能分到房号的,可参与下批次分房,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轮候。

严格使用管理。本批次人才公寓共284套,每套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6元/平方米。规定承租期一般为3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续租。对承租人调离本县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本县重新就业;租赁期间拥有其他住房;将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转让、合租、改变租住用途以及与其他承租人调换的,取消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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