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醉驾女司机被判拘役45天

2015-01-04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历下区**判决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醉驾者是一名80后女司机刘某,她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5天,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1月7日凌晨3时30分许,女子刘某酒后驾驶小客车,沿历下区泉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华能大厦门口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历下交警大队接到**后抵达现场,发现刘某车上有浓重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某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05mg/100ml,系醉酒状态。因**危险驾驶罪,刘某于2013年11月14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

历下区人民**认为,刘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积极赔偿事故对方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刘某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5天,并处罚金三千元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因危险驾驶罪被拘役的女司机非常罕见。从去年市中交警大队查处酒后驾驶的数据来看,全年市中辖区共查获酒驾497起,其中酒驾女司机仅9人,所占比例不足2%,醉驾者就更少了。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