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机构将实施医疗责任保险

2015-03-03来源 : 互联网

27日,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省将在全省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到2015年底前,全省三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这意味着,发生医疗纠纷和事故后,由医疗机构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早从2007年开始,我省就提出实施医疗责任保险,但总体覆盖率仍然很低。为全面推行医疗责任险,**医院和保险公司参与,我省将按属地管理原则,以设区市为主组织实施,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推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商业保险的**范围。采取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确定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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