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滴滴专车司机状告客管办

2015-03-18来源 : 互联网

3月17日下午4点左右,28岁的济南滴滴专车司机陈超接到了济南市中区人民**的电话通知,让他准备相关材料。在此之前,他寄出了起诉状,状告对其开出2万元罚单的济南市客管中心。这在业界被称为全国“专车**案”。济南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接到**任何通知,他们的处罚决定也符合相关法律。

营运专车1个月即被查

1月7日,济南市客管中心稽查人员开始对非法营运专车进行查处,共查扣4辆专车,而陈超的东风标致508就在其中。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他对当时的情形还是记得很清楚。当天上午8点左右有乘客预约11点左右从八一银座到济南西站的专车。送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在帮乘客拿东西时,突然围过来一群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询问陈超是不是在利用打车软件营运。*初,陈超怕麻烦没有承认,乘客也配合说是朋友。随着工作人员进一步调查,陈超和乘客*后都无奈承认确实使用打车软件。

“当时乘客并没付款,两天后我才收到了*,可能是车费预先打到了***上。”随后,工作人员给了陈超一张车辆暂扣单,将车子开走。陈超说,他当时比较配合,但是心里一直有个念头:“查我的车必须得拿出证据。”

而这时,陈超成为专车驾驶员仅1个月。2014年12月1日,他办理了相关手续,经过培训后,他等来了账号,开始营运。直到被查处前,他总共接了100多单,收入大概有3000多元。

提起诉讼质疑处罚合理性

“我觉得他们的处罚依据不充分。”陈超告诉记者,虽然当时自己确实使用了打车软件,但是并没有完成交易,他也没有收取现金。在正式起诉前,陈超还申请召开了听证会。

2月11日,听证会在济南客管中心举行。几天后,陈超收到了正式的处罚决定书。他告诉记者,对于当时听证会上客管中心提供的证据他不是很满意,但是为了不影响生活,他还是交了2万元罚款,将自己的车提了出来。

在陈超看来,除了证据不充分,执法人员没有抓到交易现行,处罚的金额也没有明确依据。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认定专车是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凭什么他们罚我2万元,而不是5000元?”陈超说,因此他对济南市客管中心提起诉讼,起诉状已送至济南市中区人民**。因为不了解相应程序,他还专门聘请了律师。

3月17日晚上7点多,陈超告诉记者,当**午4点左右他接到了济南市中区人民**的电话通知,让他办理相关手续,不知道算不算正式立案。不过**通知他周五办理手续,到时候就知道能不能立案。

据了解,由于案件受到高度关注,济南市中区人民**正在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官司,但陈超还是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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