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沾化县消费者协会联合警示广大消费者:
稀世珍果--沾化冬枣,以其优异、名贵的品质,越来越被广大消费者所熟悉和青睐,产品行销祖国大江南北并走向**市场,成为秋冬季水果消费市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市场的**和丰厚的利润又吸引着造假者的目光,尤其是进入秋季以来,随着各类鲜枣的大量上市,以婆枣、铃枣等普通鲜枣或其他地方的冬枣假冒沾化冬枣的行为严重损坏了沾化冬枣声誉,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沾化冬枣是在沾化地域范围内,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的,要经过白熟期、脆熟期、完熟期三个时期,沾化冬枣必须达到脆熟期才能成熟上市。2014年9月28日陆续采摘上市,10月1日至20日为集中采摘上市期(大棚冬枣于9月中旬陆续采摘上市),凡在此之前上市的沾化冬枣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提醒广大消费者,正宗成熟的沾化冬枣果型周正、呈圆形或扁圆形,果面光亮,平均单果重14.6克,颜色鲜艳,点红或半红,口感皮薄肉脆、甘甜爽口、食之无渣,具有丰富的营养和**价值。
沾化冬枣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果王”、“****产品”、“中华名果”、“中国**名枣”等荣誉称号,是国家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评“中国****”和“山东省**商标”。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和沾化县消费者协会在此共同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沾化冬枣”请认准正牌,如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张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