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公布,2016年国考报考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能报名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一览:2016年国考简章
为满足**机关及其**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机关及其**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机关及其****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机关**市(地)级机构职位、县 (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 (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