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之前,买方一般会支付给卖方定金作为交易担保。其实在法律效力方面,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定金起到担保主合同的作用。
而同时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适用双倍返还或丧失规则。那么,签定金合约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或其他替代物。
注意:要把定金与订金区分开,二者经常容易混淆。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对定金的规定和签约时的注意事项?
1、法律对定金的规定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签定金合约时要注意的问题
(1)购买人在明确表示**支付业主定金后,代收人不得转定,已代收定金返还需业主同意。
(2)业主**所出售的房屋权属无查封、无瑕疵、无债务纠纷,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3)定金必须支付给房主本人,如代理人代为收取的,必须提供明确代收定金或代收房款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一律不予转定。
(4)定金以实际支付数额为准: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来确认定金额度。
(5)买卖业务中,向客户收取的定金额度*高不超过房价款的20%。
(6)接收、转付定金时,必须开具或索取相应凭证,并妥善保管。
三、提前支付定金有哪些风险?
1、在房屋交易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支付定金(定金属于*付款,以下不做注释)及房款给业主。有交易不成合同解除无法追回款项的风险。
2、需要注意的是,买方提前支付定金及房款,很有可能面临着无法如期过户交接房屋的风险。
3、在房屋交易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交接房屋,如交易不成,房屋装修的费用及房屋是否腾退均容易产生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买方或业主实际损失将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