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2014年鼓励全民创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出炉,依据该方案,今年,安宁区将扶持创办微型企业700户,新增就业人员3500人以上。培育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企业。确定本年度扶持的微型企业为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同时,将***人才、高***专业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创业者创办的微型企业列为**帮扶对象。**扶持从事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文化旅游、居民服务、农产品产销加工、特色食品生产、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生产型、实体型、服务型微型企业,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
为鼓励初创微型企业发展,强化全区扶持初创微型企业工作的有序开展,安宁区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财政资金补助,要求区财政局应按市工信委公示后确定的我区扶持名单,于4、7、10月10日前将筹集的补助资金拨付至初创小微企业扶持专用账户。税收扶持。微型企业除依法享受国家、省上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中市级及以下地方留成部分进行等额奖励。按“一季度一返还”的要求,每季末20日前确定奖励名单。经市级财政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区财政,区财政将奖励资金于每季末30日前划入申请人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担保扶持。力争从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中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