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经各市**、**审核、集中答辩、竞争立项等程序,威海市东部滨海新城、枣庄市薛城区南部新城等8个新区,于近日被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
据了解,为推进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从今年起,**财政将绿色生态**城区奖励标准由去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资金将统筹用于绿色生态规划和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等。奖励资金实行分批拨付,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后再拨付剩余50%。
目前,全省共有12个绿色生态**城区(含第二批8个),山东省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1.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