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导报讯(记者 韩祖亦)青岛港调查企业利用金属仓单质押**骗贷事件又现新进展。山煤**(600546)日前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煤煤炭在开展氧化铝等**贸易和国内贸易过程中,由于下游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货款,于本月25日向山西省高院提起诉讼,向青岛德诚、青岛亿达矿业、广南(香港)、新联**等多家企业,追讨代理氧化铝贸易的货款。诉讼金额分别为1.2亿美元、3.52亿元,共计逾10亿元。公告显示,山煤煤炭与青岛德诚在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先后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以山煤煤炭代理青岛德诚的方式,双方在国内及**市场开展氧化铝粉、铝锭等产品的代理进口、转口和国内销售业务。
此后,山煤煤炭向青岛德诚联系的境外上游企业、中信澳大利亚资源等采购氧化铝粉、铝锭等货物,并分别销售给青岛德诚指定的下游企业广南(香港)及新联**。与此同时,山煤煤炭向上游企业分别开具了以其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并由信用证的开证银行进行了承兑。此外,山煤煤炭就上述业务项下15份外贸销售合同向下游企业交付了仓单等货权转移凭证,但广南(香港)及新联**却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付款,应付价款总计1.2亿美元。此外,山煤煤炭向青岛德诚购买了氧化铝销售给青岛亿达矿业。然而,山煤煤炭在支付购买价款后,青岛亿达矿业未按商定的交易安排和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其欠付内贸销售合同项下已到期的价款达3.52亿元。因此,山煤煤炭决定起诉青岛德诚、青岛亿达矿业、广南(香港)、新联**以及为上述贸易提供担保的德正资源、化隆先奇等,请求**判决被告支付相应货款并支付利息。
对于这起诉讼,山煤**表示,公司氧化铝贸易业务链条上的下游企业在今年陆续出现逾期付款情形,山煤煤炭已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及诉讼准备,同时与各大银行协商和沟通并采取各项措施应对还款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