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份,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均上调了*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统计,截至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低工资标准。从**数上看,上海的月*低工资标准和小时*低工资标准*高,分别为1820元和17元。
7月1日,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正式执行*新的2014年*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省2014年月*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4档调整为3档,*高档为每月14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较去年提高160元;贵州省一类区上调为每月1250元;内蒙古一类地区由每月1350元上调为每月1500元。
随着上述四个地区*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统计,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等15个地区上调了*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从*低工资标准的**数上来看,全国月*低工资标准和小时*低工资标准*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据了解,《*低工资规定》规定,*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低工资标准和小时*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着这一目标稳步迈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