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金奖励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 上不封顶

2014-07-25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今天获悉,为有力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恐人民战争的积极性,山东省公安厅近日**了公安机关公民举报**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的,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上不封顶。

办法列举了**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6种情形: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恐怖和宗教**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恐怖、宗教**内容的物品)的;其他****恐怖和宗教**犯罪活动。

据了解,群众可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上不封顶。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对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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