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体育局召开由公安、卫生、安监、工商、人社、质监局及县(市)区体育(教体)局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部署开展全市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近日将对全市辖区内开放的游泳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相关要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由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是实施许可、监管的责任主体。市体育局邀请市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工作落实、廉政勤政。按照检查重点各部门分头检查,避免形式主义,提高服务效能,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防止流于形式,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经营者知法懂法,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
此次检查重点是游泳场所经营许可、卫生许可;场所设施设备国家标准、安全管理措施等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游泳指导员、救生员配备人数、技能培训及资格审核;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场所日常卫生状况、池水的循环净化、水质消毒、自检结果公示、禁泳标识等。通过检查,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开放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游泳场所安全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