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男子酒后鱼塘游泳滋事 损坏网箱赔1000元

2014-08-24来源 : 互联网

莱芜一男子因天气炎热,酒后跳进他人鱼塘游泳,损坏鱼塘网箱后与鱼塘主人发生争吵,民警到场再次跳入鱼塘游泳滋事。*终,毛某赔偿鱼塘主人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元损失费。

8月4日下午14时许,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和庄派出所接110指令:和庄镇下洼村有纠纷,派出所民警联系**人后赶到事发的李某鱼塘。

经了解得知,在鱼塘钓鱼的毛某觉得天气炎热,喝了两瓶啤酒后,就跳进鱼塘里游了一圈。鱼塘主人李某发现鱼塘内的网箱被破坏,遂制止毛某的行为,毛某拒不承认是其损坏李某鱼塘的网箱。因此,两人发生争吵。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毛某不听民警劝阻,再次跳到鱼塘游泳。鉴于毛某的行为,出警民警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派出所后,毛某仍然继续大声喧哗,丑态百出。

经过民警耐心做其家属朋友工作,下午19点,毛某酒醒后认识到自身错误,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某1000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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