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楼盘违约金吗?问题就出在这违约金上,购房合同上写着过了约定的交付日期,每天按照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这拖了快一年,费用也不少 前不久,我市某**楼盘准业主的张女士成了“**户”,她和还未入住的邻居们经常找开发商闹一闹。为啥?开发商**去年10月交房,到现在都快一年了,还没有交付使用。张女士们可着急了。
不是有楼盘违约金吗?问题就出在这违约金上,购房合同上写着过了约定的交付日期,每天按照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这拖了快一年,费用也不少吧?可这合同后边还有个附件,上边写“赔付金额*高不超过总房款的1%”。张女士花了50万购房,这账算下来,可差很远,难怪张女士们很恼*了。想走法律程序,但又怕耗时耗力,且不知算不算**条款的内容让张女士**困难。
开发商的解释是,“购房者都看过合同,合同是建立在双方知晓的情况下签署的。”也的确,购房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双方都对合同内容知晓的情况下。但张女士说,自己当时“哪有空细抠合同”?就算抠了合同,也没想到开发商会延期交房到现在。
有句俗话是,“买的没有卖的精”。很多购房者自觉不自觉地在实践着这句俗话。有时候,一份打印好的购房合同摆上桌面后,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是购房者*常见的失误,在购房合同里不写清楚违约金情况、不写入交房日期、面积有出入怎么办,开发商抓住了购房者赶快下定的心理,只等购房者一旦签字,掉入了开发商有可能设置的“陷阱”里。即便是购房者也认真阅读了,也架不住置业顾问的催促,对合同中的条款并不深究,这其中,还有着“这么一公司能骗人?”的侥幸心理。
“读懂”购房合同,*先要把双方的位置摆平,购房者可别认为这白纸黑字的合同中对双方都是平等的,一字一句可要问清楚了。就算到时候要**,也应该有理有据。但在很多购房者那里,还未开盘就交*,先得到的是一个购房协议或者一张收据,上边更没写清楚什么时候开盘、什么时候交房,想**也没办法,这才更是把自己往*坑里推。开发区东昌路上一个有两栋楼的楼盘就这样,从去年6月就卖的差不多了,到现在还未开盘,购房者交的*付成了开发商建房资金,住进去更遥遥无期。
所以,用法律知识保护权益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不过你要先知法守法,不买不合法律规定的房子,学会看合同,才能在必要时依靠法律自己。吧?可这合同后边还有个附件,上边写“赔付金额*高不超过总房款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