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有“利” 农民增收 地定权人定心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这是河坝,这块、这块都是我的地。”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庞庄村村民刘建果站在公示的土地鱼鳞图前认真地看着,用手一边指着鱼鳞图一边说。他脸上还露出喜悦的微笑,为他家的地被确权而心里踏实了,“原来分地都不像这次测量的这么**,都是拿脚步丈量的,本来二轮延包时俺家是3亩地,这次一确权实测,俺家一下就多了一亩多地,现在土地流转出去了,啥也不干一年就白白多了千百块的地租*。”刘建果举着**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激动地说:“上面盖着**的大红印呢,有了这证,俺就踏实了,俺们农民权利就有了**。”

回忆起30多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农村“大包干”的改革,冯庄村村支书说:“当时分地,大家还都纳闷,这集体的地怎么还能分给个人呢?依我看,当时是解放生产力。而现在‘土地确权’,能流转、抵押、贷款,让农民有更***,更是解放生产力,释放三农活力,促进农村改革。”

“6亩多地都流转出去,以后地里的事我也不用操心了,无论旱涝,每年都有6000斤小麦的稳定收入。”去年年底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冯庄村的农民傅建国以满意的价格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年租金1000斤小麦/亩,先拿到*再流转土地。现冯庄村3000余亩耕地已全部流转入东昌府区福和种植合作社,从事**材种植。该项目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行运作。

记者给傅建国算了一笔收入账,每年6亩地通过流转收入6000斤小麦,按小麦*低保护价的1.12元计算,收入为6720元,傅建国和妻子孔凡香两口在承包其土地的合作社打工,每人**酬劳是80元,两人打工收入一年就是57600元,再加上流转土地的收入,一年就有64320元收入。“这账怎么算都合算,比原来种地时,日子滋润多了”傅建国乐滋滋地说。

记者在我市土地确权宣传培训会上看到了印发的《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中写道,如果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让农民有其‘地’,农村税费改革是让农民有其‘利’,那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则是让农民有其‘权’,可以更好地明确农村产权关系、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收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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