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某化学公司三名员工为盗窃公司原料,在作案前精心准备串好供词,寒亭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办案民警*眼金睛,从三人吃饭的细节发现了破绽,迅速破获了这起涉案价值近2万元的盗窃案件。目前,三名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8月6日上午,开元派出所接到某公司报案称,8月5日晚公司被盗,因被人发现,盗贼逃跑。接到报案后,开元派出所立即联系刑警大队勘察现场,召开办案民警和公司保卫科联席案情分析会,研究破案思路。报案人告诉民警,嫌疑人身穿公司工作服,但因案发夜间,无法判断嫌疑人身份。
因公司职工数量庞大,调查起来难度很大,办案民警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决定先将调查**初步框定在案发当晚该车间两个班组的16人。确定调查范围后,办案民警兵分几组对嫌疑范围内的16名职工一一进行排查,但都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办案民警正陷入困惑之际,突然发现一个疑点:在调查公司员工李某和郭某某的时候,当民警询问他们晚上是否在一起吃饭、吃的什么饭时,两个都说是在一起吃的饭,但民警进一步询问他们吃的什么饭时,两个人说的菜名却不一样,“既然是在一起吃的饭,为什么说的菜名不一样?”这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和怀疑。
民警运用同样的方法询问王某某,也得到疑点重重的回答,办案民警由此判断李某某、郭某某、王某某(均为寒亭区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一番突审,三人终于交代了一起作案的经过。
据三名嫌疑人交代,他们在作案前做了大量“功课”,事先将公司相关的监控探头进行了调整,把作案区域置于监控盲点,然后进行了踩点,并提前串通好,一旦事发,被问及上下班都和谁在一起,干了些什么等环节时,要能说得一致,三人作了全面的设想和防备,认为万无一失,却没想到却栽倒在吃饭这个细节上,*终被细心的办案民警识破。
经查,8月4日晚,某化学公司员工李某某伙同同公司的郭某某、王某某到该公司的某分司的包装车间仓库内盗窃氯化聚乙烯24袋,价值6600余元。8月5日晚,三人又到公司的同一地点盗窃氯化聚乙烯42袋,价值11000余元,因盗窃时被人发现,盗窃未能得逞。目前,三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