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借贷纠纷,牵出一个“烂赌鬼”,变成了诈骗案件。在诈骗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近日,记者从高新**了解到,该院近日对这起离奇的案件宣判,罪犯高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
借贷纠纷牵出“赌鬼”
2011年7月,一位朋友找到潍坊市民陈女士,希望陈女士能够借给其17万元*。朋友告诉陈女士,其丈夫通过一位姓高的朋友办理了出国手续,后来高某有事需要*,而其手头比较紧张,希望陈女士能够借一点。朋友说明了意思,陈女士抹不开面子,就同意借*,并收到了由高某打出的借条。半个月后,高某说出国的人急需用*,又再次向陈女士借走了5万元*,也写了一张借条。1个月后,高某再次借走了5万元*。
*都借出去了,可高某似乎没有要还的意思。陈女士和她的朋友在找高某还*时,发现高某有意躲避。眼看着借款可能要“打水漂”,陈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而这时,还有六位市民也因高某借*不还而向公安机关报案。
调查中,警方意外发现,一些被借*的市民,竟是高某的“客户”,他们通过高某的关系,到国外从事“黑劳务”。
办旅游签证出国“打黑工”
2004年开始,高某借承包青州某建设工资的营业资质,通过旅游或商务签证为他人办理出国劳务,主要从事黑劳务。
2010年到2012年3月16日期间高某自己承包了一家劳务公司,主要通过在乡、村集市上发放传单及口口相传的方式,招揽客户前来办理出国劳务。先后非法组织、输送宋某等16人前往法国、波兰、韩国、日本等国家从事非法劳务,并收取每人十余万不等的费用。
对客户进行一些保养、培训的课程,主要是因为有些客户形象、习惯不好,大使馆就不给签证。给培训培训改变一下,有时候还需要送客户出国旅游一下,增加签证率。
高某表示,*先要带客户去北京找上线面试,上线再带面试合格的去大使馆签证。在去大使馆之前,会把大使馆要问一些问题,教给客户如何回答,不合格的就让带回来。大使馆签证下来后,客户就可以出国了,这时再把尾款的*交上。
通过办理旅游签证的方式输送劳工到国外,到达目的地,客户的护照和签证都被导游收上去。高某提前安排人在国外接收客户,通过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给他们办理难民证,目的是为了持有难民证的劳工一年内在当地不查,然后直接跟着接收人去找工作。过了一年之后,劳工再去警察局办理难民证,如果能办成就办,办不出来,就非法滞留在国外,以非法的形式在国外“打黑工”.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
2005年至2011年期间,高某非法组织、帮助6人通过旅游签证方式出国,非法滞留国外“打黑工”.后来2人因被发现而遣返,1人自行回国,2人至今仍非法滞留国外“打黑工”.
经高新**审理,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法官李红提醒市民,出国劳务应选择经商务部批准的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并请其出具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使馆对劳务项目的确认函,以免上当受骗,更不要轻易听信一些非法中介或个人的蛊惑,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出国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