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纹“出卖”肇事车 莱阳破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4-09-09来源 : 互联网

日前,烟台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几经周折,成功破获“2.2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将**交通肇事罪的网上逃犯张某某在异地抓获归案,为受害人消除了积怨,讨回了公道。

2013年2月27日(农历正月18日)6时48分许,莱阳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令称:在龙旺庄街道办事处洞仙庄大桥南头,货车与摩托车相撞,人受伤,速往查处。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事发当天浓雾笼罩路面,能见度只有10来米。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只有一辆倒地的摩托车和一名俯卧在地的伤者,经120出现场医生确认,伤者已经死亡。民警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发现,肇事摩托车上没有任何刮擦痕迹,而死者的上衣后背处有明显的轮胎压花,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这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事故处理中队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成立了专案组,随即对该案展开调查。

由于案发时浓雾笼罩,当时的报案人没有发现车祸事故发生的经过,只是发现一辆白色小货车过后的路面倒了一辆摩托车和躺着一个人,大雾中,没有看清小货车车牌号。通过调查,发期间再没有白色的货车经过,民警初步断定该车就是肇事车辆。

据此,办案民警立即沿途扩大搜索范围,经过多方调查取证,一辆车牌号为鲁C0XXXF白色轻骑牌单排座小货车因具有重大肇事嫌疑被警方锁定。

经过调取该车的信息,民警查询到该车车主为张某某(男,52岁,莱阳市谭格庄镇人),办案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张某某。在等候调查期间,张某某手机停机,音信皆无,办案民警继续收集案件证据,经过侦查实验,证实其货车右后轮轮胎花纹与死者上衣遗留的轮胎花纹一致,由此确定证实该车为肇事车。

为了搜寻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加大破案力度,针对张某某所有的社会关系进行广泛摸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列为网上逃犯。经过一年半锲而不舍地追查,今年8月2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海阳市小纪镇某村被办案民警抓获,张某某对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3年2月27日6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无证驾驶鲁C0XXXF轻型货车,沿309国道由东西行至洞仙庄大桥南端处,与在前顺行的谭某某(男,53岁,莱阳市人)驾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谭某某弃车倒地后,张某某的货车右后轮从其身上压过,致其当场死亡。肇事后,张某某害怕承担罪责,见四处无人,便趁浓雾驾车逃逸。

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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