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记者从莱芜市环保局获悉,近日,莱芜下发《莱芜市人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划定77.1平方公里内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近期将开展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专项*理。年底前,完成禁燃区内6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淘汰任务。
近日,莱芜市下发《莱芜市人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具体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莱城城区:京沪高速-龙潭东大街-滨河西路-顺河北街-汶河大道-鹿鸣街-凤城西大街-北坛南路-鲁中西大街-胜利北路-莲河南岸-汶秀北路-鲁矿大街-长勺北路-辛泰铁路-赢牟大街-香山路-中南铁路所围成的区域,面积 61.5 平方公里。 钢城城区:永兴路-莱钢运输线-双泉路-钢都大街-南湖大街-磁莱铁路-黄羊山所围成的区域,面积 15.6 平方公里。
按照《莱芜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淘汰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禁燃区内6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淘汰任务。加大对禁燃区外燃煤锅炉的监督管理力度,**稳定达标排放,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淘汰。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年底前,全面淘汰禁燃区内6蒸吨/小时及以下生活锅炉、茶浴锅炉、三产锅炉;对禁燃区内宾馆、饭店、饮食摊点、馒头房、*烧铺、煎饼铺等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对其燃烧高污染燃料设施进行**整*,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6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优先淘汰。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生活垃圾、废旧塑料、油毡、沥青等产生异味的物质。
按照“气化莱芜”总体规划,加快集中供热、供气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实现禁燃区范围内热、气全覆盖。**在禁燃区开展燃煤锅炉煤改天然气,并向全市**。积极协调帮助市内企业富余热源、气源输出利用,实现多方共赢。
规范*理露天烧烤。淘汰有烟烧烤炉具,更换为无烟烧烤炉具;禁止露天烧烤,改为室内烧烤;室内烧烤排放的废气要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市区凤城大街、鲁中大街、龙潭大街、凤凰路、花园路、文化路、长勺路等主要街道两侧,广场、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周边及其他空气敏感区域严禁经营露天烧烤。
抓好秋季秸秆焚烧环境监管和综合利用。加大监管力度,抓好秋季秸秆禁烧监管,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全面**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