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2014年继续开展“爱心资助工程”,资助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400名初中学生、400名小学学生,每名学生资助500元。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今日起尽快向学校申请。
为**中小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2014年继续开展“爱心资助工程”,资助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泰安市辖区内*低生活**对象(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少数民族儿童;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困难家庭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在校子女;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即日起到9月20日,学校负责对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各县(市区)要**资助金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市教育基金会将资助金拨付县(市区)教育局后,县(市、区)教育局5个工作日内发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