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实现法律顾问体系全覆盖

2014-09-15来源 : 互联网

日前,东港区27名律师接受区**“委任”,成为区**及32个区直单位的签约法律顾问,他们将为所服务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供全程咨询。

按照“一单位一社区一企业一顾问”的目标要求,目前,区、镇两级已经与相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协议,全部各级各部门单位、村居(社区)及企业均有了固定的法律顾问,在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全覆盖。

此前,通过外出学习、现场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该区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性地提出了多形式推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制度设计,制定《关于构建法律顾问体系推进法*东港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港区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实施**性法律服务的办法》。

通过**出*招标购买服务、自主选聘、延续聘用等多种模式相结合运行,来自全区36家法律服务机构的318名法律工作者已经全部落实到相应的单位、社区(村居)以及企业。

针对中小微企业因规模小而不足以单*聘任法律顾问的现实,该区组建了由20名律师组成的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在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值班服务,为全区中小企业开展“保姆式”法律服务。

该区要求,所有法律顾问必须做“四员”:当好顾问参谋员,为顾问单位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进行法律论证,对重大工程、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法律调研和审查,防范法律风险。当好法*宣传员,每季度对顾问单位的干部职工及社区群众进行法*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当好矛盾纠纷化解员,运用法*思维和法律手段协助顾问单位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群体性、敏感性问题和**事件,息访止争。当好法律服务员,协助顾问单位建章立制、制定审查合同协议等事项,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代理涉及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发挥法律顾问在具体服务中的作用,制定了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日志、档案规范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执。并明确法律顾问每月到顾问单位开展法律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个工作时。

为避免“顾而不问”,该区以群众、单位满意度为标准,建立法律顾问引入、退出机制,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议,采取“听”“看”“查”“评”措施:听取顾问个人汇报和顾问单位反映情况;查看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档案;向顾问单位、职工(群众)发放《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评分表》,对法律顾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考核评议一次不合格、顾问单位不够满意的,给红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二次不合格的亮红牌,顾问单位可予解聘,另选他人。对工作实、服务优、评价高、成绩好的顾问,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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