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民警联合作战

2014-09-17来源 : 互联网

9月12日,记者从滨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底,滨州市将从市公安局机关、滨城区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抽调500名民警,以交警为主力军,各警种联合作战,全面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行动。

本次专项整*行动将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严格落实“定单位、定人员、定路口、定路段,保畅通、保安全”的“四定两保”责任制,全面营造严管严*态势。

专项整*行动期间,滨州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多次夜间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大货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还将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进行实时报道,向市民曝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整*成果。

**整*四类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整*行动将**整*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越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涉牌涉证、闯禁行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停车越线、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占道摆摊、维修、堆物、施工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

大货车闯禁行罚款200元记3分

大货车因贪图节省时间,常出现利用交警休息时间跑近路进入城区的违法行为,因怕被交警抓住,所以往往车速很快。因其具有车体大、载重多、车速快、制动慢的特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引起人们的恐慌。

专项整*期间,滨州市公安部门将组织优势警力加大空岗时间段的查处力度,同时利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并调动附近交警进行查处。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即闯禁行)应该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原则及标准

整*活动初期,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取人性化管理方式,*先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错误并自觉改正;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停车越线、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醉酒驾驶的,处50元罚款。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设施的,处20元罚款;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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