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虚假宣传 消费者要回万元订金

2014-09-22来源 : 互联网

荣成市民刘女士订购了一套商品房,但在交房日期过了之后仍没有接到任何音讯,此外,刘女士还发现,在建小区的环境和之前开发商的宣传照差别很大。近日,通过荣成市消协调解,刘女士拿回了1万元的订金。

2012年,家住外地的刘女士到荣成旅游时,在当地的房产公司销售处看了其开发楼盘的宣传册,宣传册上描述其在建的某小区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气候宜人,非常适合于老年人居住。

刘女士看后,觉得非常适合自己来此度假居住,于是当场交纳了1万元的订金,订购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双方约定了交房的具体事宜和时间。

2014年7月,早已经过了交房日期,但房产公司却丝毫没有音讯。随后,刘女士带着疑问来到荣成看房,却发现该房的环境情况与其宣传的差别较大,原来吸引自己购房的配套设施也成为了泡影。对此,刘女士便向房产公司提出退房要求,要求退还已交纳的订金。但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却以各种借口为由,迟迟未给予答复和解决,无奈之下,刘女士投诉至荣成市消费者协会。

经调解,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房产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延期交房的现象,遂要求房产公司退还刘女士1万元的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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