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区人民**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谎称可以帮人办理进军校诈骗他人40万元,*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012年6月,被害人陈某的儿子高考成绩出来后,父子俩都觉得考试结果不理想。正当为儿子上大学的事发愁时,他听说有人能帮忙把学生办进军校。
经多方打听,陈某终于联系上了一个叫张某的男子。张某声称有亲戚在部队上,可以把陈某的儿子安排进军校,陈某信以为真。
在6月至12月这半年的时间里,陈某先后打给张某40万元。然而,*付上了,儿子上学的事却迟迟没有回音。陈某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报了警,公安机关于2014年4月将潜逃陕西老家的张某抓获。
今年9月,东港区人民**对该案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诈骗作案,数额*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其将犯罪所得赃款40万元退赔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