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如何达标

2014-09-24来源 : 互联网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学校周边各经营业户必须做到许可证或实名备案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各经营业户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进行经营;对达到许可条件的,办理许可,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可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纳入监管范围。

亮证经营。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由县(市、区)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安全**。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要分别签订《食品店食品安全**书》、《餐饮店食品安全**书》、《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书》,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单据留存。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

原料公示。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醒目位置。

厨房清洁。厨房清洁卫生,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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