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老人上诉13年终被判无罪

2014-09-24来源 : 互联网

“这就像一场战争,我也经受了很大的损失。”经过长达13年的漫长诉讼,今年7月,烟台65岁的金可意老人终于被**宣告无罪。

2001年7月的一场邻里纠纷,将金可意推上了刑事被告席。在一审二审中,金可意均被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赔偿原告4000多元。

但金可意认为,他当时被十几人围殴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对方在案发几天后才提出的所谓伤情也有疑点,于是提出申诉。

邻里矛盾引发纠纷

金可意和苏某(化名)都是烟台人,同住一栋居民楼,不在同一单元。金可意原是一家单位的员工,2001年时52岁,刚刚内退。孩子还在上学,两口子就商量干点生意,他家的房子刚好是临街的,就开了家快餐店。因为附近经营餐饮的比较少,金可意的生意还不错。

但因为这个快餐店,住在隔壁单元的苏某经常来找金可意,认为金可意的快餐店给他造成了困扰。庭审中金可意说,当时苏某说前一个店主(金可意曾将房子租出去过)把东西留给自己了,带人去*过他店里的东西,后来以**收场。

2001年7月14日晚上8点多,金可意在经营的快餐店旁边垒下水道,苏某突然带人来阻止。金可意说,当时对方有十多个人,店里只有他和妻子两个人。因苏某认为快餐店下水道让院子里积满了水,阻止过程中打了金可意。

事件被定性为互相殴打,双方被警方带走,后被取保候审。事发后,金可意因伤住院,肋骨断了两根、牙齿掉了两颗,被鉴定为两个轻伤。两天后,苏某也向警方说,他的右手小拇指被打骨折了,也鉴定了个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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