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召开。会上,省**人民**院长白泉民做了《关于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目前,人民陪审员工作还面临总数仍然不足、陪审补贴标准偏低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在全省人民陪审员中,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及其他人员达6042人,占43.5%;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有1583人,占11.4%。经过多年发展,全省人民陪审员数量不断增长,由2005年的3543人增加到如今的13903人。2005年以来,累计陪审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76.5万件。今年1月到8月,全省**的陪审率更是达到了69.5%。我省还从今年开始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引入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目前已经陪审1499件。
然而,目前我省人民陪审员总体数量仍然不足。山东是人口大省、案件大省,但平均每7100人中才有1名人民陪审员。不仅如此,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率还需提高,其中,中级**的陪审率一直偏低,目前仅为17%。在全省基层**中,有48个**的陪审率超过了80%,但也有38个**陪审率在50%以下。
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在山东,有的**把人民陪审员作为缓解审判人员不足的一种措施,长期固定到审判庭,使得人民陪审员成为“编外法官”;有的**对人民陪审员审判指导不够有力、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导致有的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存有趋从心理,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
此外,人民陪审员经费**也有待加强,多数地方陪审一件案件补贴为30元到50元,*低的只有13元,甚至不足以补贴交通、误工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