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宁阳一男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28棵杨树,被走**警发现。男子被罚补种140株树木,并处以12400元罚款。
薛某是宁阳县堽城镇农民,农闲时购买树木采伐销售,伐树前都在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日,薛杨在靠近汶河南岸的邻村购买一农户栽了十余年的28株杨树,为了省点**费用,认为星期六没人发现,在没**的情况下雇工采伐。堽城派出所民警21日到村里入户走访时,听村民说起薛某无证伐树,就前往调查,并向宁阳县森林公安局汇报。
经取证,薛某共私自砍伐成材杨树28株,立木蓄积为6.2立方米。9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2款规定,薛杨被宁阳县森林公安局责令补种140株树木和处以12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