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今天我们要讲的这个人却恰恰相反,频频向亲友行骗、偷窃熟人财物已经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三年前曾因寻衅滋事和*劫被判刑。出狱后的他不思悔改,游手好闲。因手头拮据,便又绞尽脑汁干起了盗窃的营生。
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上半年,柴沟派出所办案民警多次接到群众**,称自家东西被一个叫董虎的同村人偷走。家住柴沟镇葛家村的范先生就是其一,他告诉记者,自己跟董虎有过几面之缘。今年4月的**中午,董虎突然提出要到自己家中做客。可午饭过后,范某没想到自己竟然引狼入室,董虎竟然把范某的电脑偷走。
与范先生有着相似经历的还有家住柴沟镇的薛先生。受害人薛先生介绍,董某称要借他的摩托车,再也没有还给自己。
尽管每起案件价值都不超过五千元*,但是发案次数却越来越多,而且作案手法也如出一辙,只借不还或顺手拿走。每起案件的矛头都清晰的指向了同一个人——董虎。
高密市柴沟派出所民警李宗峰:通过协查高密其他派出所,包括南关柏城拒城河所,包括东关所,孚日所,开发区所,仁和所,都有类似案子的发生,咱通过串并得20多起案子,而且这20多起案子都针对董虎。
确定了董虎的身份后,民警决定立案侦查。出狱后的董虎具有很强反侦察能力,迟迟找不到突破口。今年八月份,专案组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一度销声匿迹的犯罪嫌疑人董虎突然出现了。
高密市柴沟派出所民警李宗峰介绍,今年8月8号,突然发现他在东栾庄出现,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他出现,然后咱召集人员去,当场他正好跟他伙计在那谈*一个逃债的事,然后咱去把他抓着了。
经过突审,嫌疑人董虎很快交代了作案过程。
据了解,董虎的作案对象比较有“规律”,主要以熟人为目标。先是到熟人家吃饭,将别人家中的布局和存放物品情况熟记在心,而后趁主人不在时潜入盗窃,将手机、电动车等有价值的物品变卖换成现金,得手后就玩“人间蒸发”。
高密市柴沟派出所李军旗介绍,他上人家的时候看着桌子上有手机顺手偷走,趁人不在家的时候爬墙入室看着有电脑也是顺手就偷去了,见财贪心,见什么拿什么。
采访中董虎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熟人作案,一是为了他的生活来源,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报复他们。
嫌疑人董虎介绍,盗窃熟人的物品是为了报复。
原来,董虎常年游手好闲,有时没*了就找认识的人借,可大家都知道他的为人,所以没有人肯借*给他,由此他便怀恨在心。
嫌疑人董虎介绍,宁可进来监狱蹲3年,我也得*他们。
扭曲的心态,让董虎失去了理智,*终锒铛入狱,目前董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