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11月20日开始供热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昨日,笔者从2014-2015年度供热工作调度会上获悉,威海供热系统正在执行预热机制,11月20日至次年的4月4日为供暖期。同时,威海将根据天气状况施行弹性供热机制,如遇异常低温,随时启动热网开闸供热,**广大居民温暖过冬。

据了解,根据《威海市燃气热力管理处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供热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20日至次年4月4日为供暖期,供暖期内**居民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各供热企业按照要求,将于10月31日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11月5日进入供热低温运行状态。同时,根据天气变化将随时启动供热运行。据悉,今年供热价格仍为25元每平方米,居民用户按使用面积收取,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收取。

为**运行期安全顺利供热,各供热相关部门一方面开通供热用煤绿色通道,做好煤炭的采购、调运和储备工作,**燃料供应充足,加强燃煤调配和应急储备;另一方面对生产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突遇冰雪天气、煤炭运输受阻等特殊情况,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的供热故障,做到及时*修,把供热影响和损失降到*低。

调度会上同时公布了市***、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自本年度采暖期起,进一步调整市区供热价格管理,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并按用热量收费的,实行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基本热价按面积计费价格的30%核算,即7.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35.7元/吉焦,即0.1285元/千瓦时。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热用户在供暖期开始前,按面积计费额***预交供热费,采暖期结束后核对用户计量费用,下一采暖期进行“多退少不补”;非居民热用户按两部制热价据实结算,实行多退少补,但补交额*多不超过用户预交供热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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