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国税局建纳税人学校

2014-10-17来源 : 互联网

自10月1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始实施。新泰市国税局结合自身实际,以更简洁、更**的标准,在服务一线迅速推进《规范》落地生根。《规范》实施后,新泰市国税局纳税人报送资料平均减少40%以上。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业务为例,原来要求报送的有《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等六项资料。《规范》实施后,现在仅需报送一份《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即可。这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提升了办税效率,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同时,新泰市国税局主动调研纳税人需求,建立起了“纳税人学校”,与纳税人建立即时互动交流机制,原来对相关政策不太了解的纳税人,现在享受到了“私人定制”的培训课程。此外,该局全面启动电子资料共享窗系统,**纳税人无需重复提供资料,全年节省资料2万余份。通过众多这样的特色服务,新泰市国税局在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效上下功夫,立足当地实际,以更高的标准和创新的思路积极推进《规范》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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