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28日起发放

2014-10-20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今天从相关部门获悉,淄博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供暖补贴将于10月28日-11月6日发放,过期不补。

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范围如下,户籍在张店区或淄博高新区的下列人员:已宣告破产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原市属、张店区属、淄博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及领取完失业金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于2014年9月30日前进行年度审验,档案在人社部门代存)。发放补贴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11月6日9:30—12:00,13:00—16:00,过期不补。

具体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失业和下岗人员供暖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每人313元。领取供暖补贴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劳动**事务代理(委托管理)合同书。发放办法如下:已宣告企业破产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清算组负责发放;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发放;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尚未再就业(在人社部门代存档案)的失业人员,按原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张店区就业办和淄博高新区人社部门负责发放。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今年直接打入个人失业保险金银行卡,不需要到现场领取。

市级发放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陶瓷科技城会展中心主楼二层),乘坐2路、12路、127路、132路、167路、168路等线路公交车可达。咨询电话:12333。

张店区发放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中心和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各镇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所领取。咨询电话:2286787、2286289、2180298。

高新区发放点:高新区建行一楼大厅(市高新区*炬大厦对过)。咨询电话:358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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