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日照莒县刘某将自己的宝马车停放在莒县某广场内,到附近饭馆吃饭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车子被划花了,前车盖、左右车门和车尾保险杆等多处的烤漆划伤毁坏。刘某心疼不已,报案后经调查划花车的竟是广场的管理人员。
10月12日晚,刘某打算停了车去吃饭,停在广场上时,方某嫌他将自己回办公室的路堵上了,在值班室用手电照他,想让他把车往后倒倒,司机却说脏话,就是不倒车,上了饭店就不管了。
当天晚上,方某在值班室听着广场上有跳舞的动静,就出来去广场。在从值班室出来之前,因为想到开轿车的司机骂他,就生气想划那司机的轿车,从工具箱里找了根十多公分长的车辐条拿在手里,走到轿车车头,用右手拿着车辐条先把车前盖竖着划了三道杠,每倒杠都有30来公分长。然后又到车西边,从车头一直划到了车尾,是一边走一边划的,共划了两道杠。又转到车东边,一边走一边划划了两道杠。车两边的杠基本和车身一样长。划完后又回了值班室没再出来。方某划完车后就将车辐条扔到车西北角的花坛里去了。
10月14日,莒县民警通过监控将方某控制,讯问了一次他没有承认,15日时候才松口承认。
10月15日,经莒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目前,方某已将赔偿款交到莒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