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
关于2014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
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市**研究决定,自2014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1时,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东至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线、北至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限行区域内行驶的机动车根据车辆号牌*后一位**伯数字实施限行 (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后一位**伯数字为准),单日限行号码为2、4、6、8、0,双日限行号码为1、3、5、7、9。
二、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运车辆及19座以上客车、城市客运出租车;执行任务的部队和武警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特种车辆、专用车辆;涉及国计民生、应急需求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三、渣土砂石运输车全天禁止行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济南市人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