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重点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

2014-11-13来源 : 互联网

根据**建设项目的招聘要求,人社部门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优先匹配当地失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记者11月12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建立起**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将从**建设项目基础信息管理、全程对接、专项服务、岗位信息发布等方面加大**建设项目用工需求对接。

信息管理

建成**建设项目信息平台

**项目确定后,各级人社部门与同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将市、区(市)**建设项目信息,以及所涉及的失地失业人员信息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同时依托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建设项目就业培训信息平台,实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岗位需求、培训需求、就业服务、统计查询以及失地失业人员等信息一网化、动态化管理。

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定期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联系,及时获取每个**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工需求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项目信息平台。对2012-2014年的**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要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对2015年以后的**建设项目,要在项目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信息录入。

此外,2015年后确定的**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征用造成失地失业人员增加的,需制定失地失业人员安置分流方案并留存备案,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地失业人员要与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相结合,纳入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

需求对接

实行**建设项目全程对接

**建设项目纳入项目信息平台管理后,对在建以及建成后不满1年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全程对接。

2014年底前,各区市人社部门要对所在地2012-2014年确定的市、区(市)**建设项目进行首次对接,将核实后相关信息即时录入项目信息平台。2015年以后确定的**建设项目,要在项目确定后30日内进行首次对接。各区市人社部门每季度通过走访、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建设项目,掌握项目就业培训需求动态变化情况,即时将动态变化信息录入项目信息平台。根据**建设项目储备岗位预期招聘时间、预期培训时间,各区市人社部门要提前1个月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相关信息录入项目信息平台,跟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服务。

专项服务

**建设项目就业培训特事特办

对有就业培训需求的**建设项目,我市人社部门将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展直通车、特色招聘、资源配置、培训对接等专项服务。

各区市人社部门设立**建设项目专门服务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就业培训等业务办理。对有明确办理期限的事项,要缩短办理时间;没有办理期限的,要即时办理。对**建设项目招聘人数超过100人的,各区市人社部门要免费举办招聘专场并组织当地失地失业人员参加。对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要及时与高校联系,优先组织**建设项目参加校园招聘等活动,满足**建设项目用工需求。

根据**建设项目的招聘要求,各区市人社部门应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优先匹配当地失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后,将人员信息及时提供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需招聘技能人才的,各区市人社部门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与**建设项目进行对接,引导培训机构根据**建设项目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储备培训,并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

对青岛市劳动力不能满足**建设项目用工需求的,各级人社部门要通过人才引进、外出招聘、劳务合作等方式,优先满足**建设项目高端人才、农民工等人员需求。

信息发布

国企**项目用工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就业培训信息,要免费通过青岛就业网、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对各级财政投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承担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产生的岗位,要在招聘方案实施5个工作日前,由各区市人社部门将招聘岗位、招聘方式、报名办法、资格审查、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内容,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青岛就业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各区市人社部门应每季度对**建设项目岗位供求、就业培训以及失地失业人员安置就业等情况进行分析,引导劳动者就业和培训,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我市要求从2015年开始,将**建设项目涉及的岗位、就业、培训、失地失业人员安置等情况纳入就业目标考核。市人社部门每季度实施跟踪督办,通过项目信息平台对**建设项目就业培训对接服务等情况实时监控;通过电话抽查**项目对接服务效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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