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农民工将有住房保障

2014-12-02来源 : 互联网

《烟台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实施,2015—2017年,全市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2万人以上,就业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农民工创业率不断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达到80%以上,所有县(市、区)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范围。

农民工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方案提出,将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统一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将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延伸到农民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将本地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从事专兼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站点或窗口,全面推进“半小时公共服务圈”建设,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加大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全面推行“1+5”农民工创业扶持模式,即为每1名具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培训、**支持、**辅导、政策扶持服务。整合社会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工业园区、招商平台、闲置厂房等,开发市场型、门面型、楼宇型等多元化的创业场地,**每1名具有创业孵化意向的农民工都可以入驻孵化,并给予“一站式”创业服务。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

今后,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纳入市和县市区教育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接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